作為山東省內的頭部城商行,青島銀行近日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不少投資者因參與私募違約案件向法院提起上訴。這背后的秘密是什么?
據披露,青島銀行東營分行已被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的案件有(2020)魯0591z第1039號和第1040號,立案時間為7月2日。
青島銀行還與中鐵中集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中集”)等企業因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糾紛成為被告。后者截至2019年底有近40億元逾期私募產品。其中,今年7月7日至8月11日先后審理了8起相關案件。
此外,2019年,青島銀行因違法行為4次被監管部門公開處罰,罰款總額30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青島銀行董事長郭少泉和行長王林分別任職10年和8年,對青島銀行的經營情況相當熟悉。
自2013年以來,青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持續攀升,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其不良貸款率為1.65%,較2013年末(0.75%)翻了一倍,高居A股上市城商行第二位,其撥備覆蓋率也逼近監管紅線。另外,2019年,該行的職工薪酬費用同比增長27.83%,遠超同期歸母凈利潤12.92%的增速。
頻頻違規被罰,郭少泉連任董事長十年
近日,青島銀行東營分行被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為執行人。案件編號為(2020)魯0591號1039號和1040號。申請時間是7月2日。對此,青島銀行7日回復時代商學院,表示將進一步核實相關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6月2日,青島銀行被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本案于5月29日立案,案件號(2020)魯020Z 2444。然而,中國高管信息披露網并未發現這一信息。
對于案號為(2020)魯0202執2444號的被執行詳情,青島銀行回復時代商學院稱,由于在法院等相關官方網站上未查詢到相關信息,故無法核實。
天眼查顯示,多位投資人已對青島銀行發起民事訴訟,其中8宗訴訟的案由分別為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糾紛、委托理財合同糾紛等,于7月8日至8月11日相繼開庭審理。